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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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准确掌握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现状,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文件要求,我厅对省内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形成本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地质勘查单位概况

截至2006年度,我省共有地质勘查单位54家,国有地勘单位50家,占全省地勘单位的93%,在我省的地质勘查行业队伍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17家;省煤田地质局下属10家;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下属7家,此三局所辖的地勘单位占全省地勘单位总数近70%,在我省的地勘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所有地勘单位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15家;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23家,均为国有地勘单位。全省地勘单位在职职工9906人,其中地质勘查的从业人员7402名,专业技术人员4157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77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中级技术人员90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22%,离退休人员13230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1.35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8万元。

2005年度我省共有地勘单位50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9913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235名,专业技术人员4215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38名,中级技术人员746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1.23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6万元。2006年度与2005年度比较,新增4家地勘单位,均为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变化不大,高、中级技术人员共增加了197人,增长率达11%;在职职工人和离退休职工收入有所增加;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增加1家,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增加9家。2006年度较2005年度我省地勘单位在数量上有所增加的同时,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也有了较大的增强和提高。

图1 贵州省地勘单位人员情况及构成

(二)地质勘查资质概况

我省地质勘查单位目前共有11类、169个地质勘查资质。资质主要集中在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五个专业,共138个,占资质总数的82%。资质数量较少的是气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和地球化学勘查等四个专业,占资质总数的5%。(具体类别分级及数量如表1)

与2005年度相比,我省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总数增加了30个,其中甲级增加5个,乙级增加26个,丙级减少1个,增加的资质中有3个甲级和9个乙级是4个新增地勘单位所有,其余增加的两个甲级和17个乙级是原地勘单位新增和升级所得的;另新增了气体矿产勘查类资质。除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两类资质各减少了一个外,其余各专业类别的资质数量都有所增加,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固体矿产勘查类资质数量增长最快,分别较2005年增加了8个和7个,其余增幅较平均,为3个左右。我省2006年度地质勘查资质不仅仅是在数量上体现了较大增长,更重要的是从质量上看增长的资质都是乙级以上的较高级别,并且新增的气体矿产勘查专业资质,丰富了我省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呈现出整体提高的良好势头。虽然只有少量地勘单位的资质数量和类别减少或降低,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达标,但这足以说明今后继续抓好地勘人才建设仍是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表1 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分级及数量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我省的国有地勘单位数量占了全省地勘单位数量的93%,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情况,基本上代表了我省整个地质勘查单位状况。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和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三局所辖的地勘单位共34个,占全省地勘单位总数近70%。因此这三个局的发展状况基本上代表了我省国有地勘单位,乃至全省地勘单位的发展状况。

图2 贵州省地质勘查资质情况(按等级和专业)

(一)国有地勘单位概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国有地质勘查单位50家。国有地勘单位拥有资质165个,占全省地质勘查资质总数的98%,包含了我省所有甲级和乙级的地质勘查资质(共38个,具体情况见表1)。目前国有地勘单位有在职职工9784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319名,其中技术人员4082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47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865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1.34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8万元。与2005年比较,新增地质勘查单位4家;新增地质勘查资质14个,其中甲级3个、乙级9个、丙级2个;在职职工增加25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179名,专业技术人员减少57名(退休),高级技术人员增加33名,中级技术人员增加167名,离退休人员增加805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增加0.12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约增加0.02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2006年度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436908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19063万元,总负债219298万元,所有者权益217628万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资产为136589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6133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2010万元,总负债66779万元,总收入100180万元,总支出100180万元,所有者权益69810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总资产为29300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5955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2610万元,总负债14584万元,总收入21902万元,总支出18091万元,所有者权益14716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资产为28941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2044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127万元,总负债13675万元,总收入17794万元,总支出17218万元,所有者权益15267万元。与2005年度比较总资产增加8.4%,生产性资产原值减少了1.7%,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增加了27.4%,总负债增加了10%,总收入增加10.67%,总支出增加了12%,所有者权益增加了6.4%;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的经济整体稳步提高,总的资本量尤其是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有较大增长,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更注重对成本的控制和对生产性资产的投入和积累。

图3 贵州省地勘单位经济运行情况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的公益性地质项目主要集中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和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三局开展。这三个局是我省进行有关地质工作最主要的技术支持部门,尤其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直是我省地质行业的龙头,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公益性地质工作。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在省内完成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19项,获国土资源调查资金927万元;国家资补费项目3项,国家财政专项项目1项,获省矿产资源补偿费66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省外完成了新疆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内蒙古重力调查项目,获取资金170万元。同时完成了我省贵阳、遵义等5个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对33处地质灾害开展了应急调查,编制多部针对我省的防治地质灾害的报告、方案等,完成和新开展了29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等;开展了针对解决我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规划和立项论证工作;完成了围绕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的相关方案、报告及技术标准的编制;争取到了9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4处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等一批国家环境地质工作项目。

省煤田地质局:在煤层气勘查项目中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威宁县金斗勘查区煤矿普查项目获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210万元,“贵州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分析”项目获贵州省地勘基金50万元。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获中央矿产资源补偿经费180万元,中央矿产资源补偿经费项目420万元,地方矿产资源补偿经费项目170万元。

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获贵州省放射性矿产资源调查项目,2006年项目资金10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施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十余项,收入13426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实施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11余项,完成钻探进尺13200米,收入5303.98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2922.45万元;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1105.8万元;盘江煤电集团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105万元;贵州西能物探技术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381.58万元;贵州宏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98万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376.53万元;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614.04万元。2006年度我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总收入近2.5亿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度进行矿产开发有一定收益的国有地勘单位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其开发方式主要是自主和合作开发矿山两种,矿种上以金、锰、磷等我省的特色优势矿种为主。自主开发矿山规模小,收入不高,合作开发矿山主要是贞丰水银洞金矿。矿业开发收入18640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在安哥拉国签订了卢卡拉和曾扎铁锰矿合作经营合同,该合作项目已取得探矿权,探矿权面积5432平方千米,预测铁矿资源量10亿吨,锰矿资源量2亿吨。此项目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对外地质勘查工作开始起步。其余国有地勘单位2006年度基本无矿产开发收入或未开展矿产开发工作。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在工程勘察施工方面,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多项资质。如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就拥有建设部和其他部门颁发的各类工程勘查施工资质46个。管理较规范,如CS14钻机和RPS3000型地热钻机等等一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工程勘察施工方面的势力。所进行的项目包括:岩土工程勘查、岩心钻探工程、桩机施工、桩基抽芯、水源井施工、地下热矿水施工、地震物探孔施工等一批较大型的项目。以省内项目为主,省外项目有参与三峡地质灾害治理;浙江温州桩基施工;在西藏与西藏地矿局合作开展了岩心钻探工作;在杭州、海南、重庆等地开展测量工作等。2006年度实现总收入约3.4亿元,比2005年度增长近0.4亿元。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我省可以通过多种经营方式创收的国有地勘单位,都是原来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实力较强的单位,成立多种经营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方式进行创收。如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勘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等。所从事的基本是与单位本身特点相关联的产业。如机加工(地勘设备维修);地质灾害治理及煤矿安全评估等煤矿技术服务;旅行社;测量;房地产开发;印刷及物资贸易、物业管理等其他产业。2006年度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未对多种经营企业投入,多种经营的总收入为3.06亿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近年来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在改革发展中队伍不断壮大,适应能力与实力不断增强,整个行业得到了较好较快的提高。获得的经验总的来说,主要是要做好“抓三、突二、一保障”。

“抓三”:一是抓好科学的管理和监督。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科学、规范的管理重点,以制度管行业;以制度管队伍;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并对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及时、严格的监督,保证地勘队伍发展的有序性和科学性;二是抓好各级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国家、省等各级政府出台的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是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最为重要的指导。只有结合我省实情,认真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才能保证地质勘查行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有明确的方向,有章可依;三是抓好地质勘查行业的市场化建设。主要是抓好各种市场准入资质、资金、技术、设备、基础设施规范市场化操作、管理规程等的建设以及地质勘查行业的市场信息的交流等。

“突二”:首先是突出明确地质勘查行业的中心任务。坚持以地质矿产勘查为地质勘查行业的主业,以立足为我省经济、基础建设服务为重点,同时积极向外拓展;再有是突出各地质勘查队伍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其自身实力和竞争力。例如一直以来作为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龙头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通过其内部资源的调整,新成立了贵州省地质调查院,拥有区域地质调查等3项甲级资质、两项乙级资质和两项丙级资质。成为了该局下属17个地勘单位中资质最多、等级最高的一个。贵州省地质调查院的成立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具有了承担更大型和更多种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外如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勘单位,职工人数加在一起三百多人,通过发展其优势地质勘查专业,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的放射性地质矿产勘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的建材非金属矿产勘查,2006年度实现总收入3312.9万元,人均10万元。

“一保障”:就是保障给地质勘查行业一个良好、有序、和谐的发展空间。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总体思路

根据《决定》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贵州省地质勘查规划(预审稿)》等等有关文件的工作重点,结合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本设想。在“十一五”期间,国有地勘单位仍将是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核心,为我省的发展提供地质勘查技术支持的绝对力量。在这五年中,国有地勘单位要立足于做好服务我省经济、基础和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放眼国内外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不断加强学习和对外交流,提高自身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国有地勘单位的体制建设,实现我省的国有地勘单位持续和谐地发展。

(二)具体内容

1.围绕“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能源和优势原材料工业基地”的目标开展工作

为满足“十一五”、“十二五”电煤基地、煤化工基地建设对煤炭资源的需求,同时满足我省煤炭资源的战略储备,促进我省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把我省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的要求,积极参与煤炭资源勘查,提升现有煤炭矿山工作程度,挖掘潜力,努力发现新矿源,增加现有煤炭储量,提供更加准确有效的地质勘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快磷化工发展,建成如织金磷矿区等大型、超大型矿区、磷化工业集团,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磷化工基地,部署好地质工作。为建立黔中铝工业基地,从而进一步把我省建设成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加大铝土矿勘查等各项地质工作。

2.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的开展

重点是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宣传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加快水资源的勘查、开发规划,提高供水能力,缓解缺水对我省经济建设、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开展石漠化治理工程相关地质工作,推进我省生态建设。为我省的道路、工程建设等提供可靠的地质技术保障。做好其他地质环境规划,旅游开发等有利于我省建设发展的地质工作。

3.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协助省及其他地方各级政府做好煤、磷、铝、锰、金、铅锌等我省重要、优势矿种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查规划工作,力争在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所突破,延长矿山寿命,增加探明资源量;做好矿产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和滥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规划及管理惩治工作。

4.进一步抓好商业性地质工作,促进多种经济的发展

通过多种手段,多条道路加强省外、国外项目的申请和合作,拓宽国有地勘单位的发展空间,加强国有地勘单位的生存能力。

5.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改革

配合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按企事分开的原则,稳步落实国务院有关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通过抓好管理、人才、技术水平、市场准入资质等队伍建设,深化改革,确保国有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策建议

(一)目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地质勘查队伍尤其是国有地质勘查队伍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也存在如下问题:地质勘查行业的现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对地质勘查行业进行管理的各级行政部门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管理对象内部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够顺畅;按国务院有关要求的以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国有地质勘查队伍改革仍需不断深入;由于政府的配套政策尚未落实和其他原因,一些有利于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发展的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国有地勘单位负担较重,例如2006年度离退休数达13230人,比在职职工多出3324人,所需经费近2.1亿元。地质勘查单位存在活力不足、投入不够、人才缺乏、功能不强等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决定》的要求,构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机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明确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依法行政,为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则为政府、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技术业务支持。理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勘查单位之间和地质勘查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做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有效。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推进、逐步深入、择机到位的原则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

全国的国有地质勘查队伍刚经历了管理体制转换的重大调整,不宜再连续对其实施大手术,在稳步发展、逐渐深入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

2.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主要是突出地质矿产勘查这一核心任务。借助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按照省政府将我省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磷化工基地以及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的发展方针,切实做好我省煤、磷、铝等优势矿产和金、铅锌、锑等其他矿产的勘查、规划和综合研究。同时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充分重视矿山地质工作,强化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健全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体系

首先是抓好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建设,保障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发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如2006年度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通过其内部资源的调整,新成立了贵州省地质调查院,拥有区域地质调查等3项甲级资质、两项乙级资质和两项丙级资质。成为了该局下属17个地勘单位中资质最多、等级最高的一个。使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具有了承担更大型和更多种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实力强大。再有公益性、基础性的地质工作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4.切实将有利于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

近年为顺利实现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管理体制转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地区差异等各种原因,优惠政策并未完全落实到位,如职工住房、福利,地勘单位用于充实设备的资金等问题较明显。切实把有利于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将有利于拓宽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空间,解决好地勘单位财政负担,提高地质勘查单位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

5.抓好地质勘查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数字化管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全社会共享

进一步建立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丰富管理的数字化指标,实现对整个地质勘查行业更加及时、准确和更加科学的定量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地质信息交流平台,在平台上实现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地质信息共享,实现全省地勘单位技术、人力、设备等综合资源的共享,打破地域、专业限制和行限制业,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内及地质勘查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势必带动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整体进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遵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精神,我省对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广泛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我省形成了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勘查队伍。在地质勘查科研、找矿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从事地质勘查的国有地勘单位涉及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冶金、化工、建材、石油、黄金等9个工业部门。即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云南省核工业209地质大队、云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局昆明地质勘查队、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云南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武警黄金第十支队。

根据国发〔1998〕22号文、国办发〔1999〕37号文和国办发〔2001〕2号文精神,原属国家经贸委管理的煤炭局所属的云南煤田地质局、原属国家地质矿产部的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云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属核工业部地质总局的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等5家地勘单位下划云南省,实施属地化管理;滇黔桂石油勘探局进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2002年4月11日组建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冶金昆明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建材云南总队进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化工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武警黄金十三支队(后改为十支队)归属武警黄金指挥部。

属地化的地勘单位是省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是省政府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现隶属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现隶属云南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云南省地矿局下属28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下属21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下属6个处级单位。

截止到2006年底,云南省9个地勘部门共有职工3358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0611人,占61%,在职职工12977人,占39%。

(一)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31151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93%。其中离退休职工19842人,占离退休职工总数的96%,在职职工11309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7%。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6958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62%,待岗及其他人员4351人,占3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327人,占职工总数的42%,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7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261人,占42%,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2395人,占4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531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894人,占36%,物化探专业人员507人,占10%,探矿工程专业人员637人,占12%,其他专业人员2267人,占42%。

(二)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2437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7%,其中离退休职工769人,占职工人数的32%,在职职工1668人,占68%。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1564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94%,待岗及其他人员104人,占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461人,占职工总数的60%,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7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8%,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91人,占27%,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800人,占5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36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73人,占48%,物化探专业人员6人,占2%,探矿工程专业人员28人,占8%,其他专业人员157人,占42%。

(三)职工收入状况

2005年全省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7143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2114元。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5739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0751元。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26665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8181元。

(四)资产状况

2005年末,全省地勘单位总资产63.69亿元,总负债26.43亿元,资产负债率41.5%。

2005年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总资产32.35亿元,总负债19.16亿元,资产负债率59.22%。

(五)社会保障及职工住房情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5支地勘单位全部职工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试行)》和《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试行办法》(云政发〔1996〕150号)文件要求参加了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实行属地化管理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在下划的地勘事业费基数中,已切块全部进入省社保,离退休金由省社保统一支付各单位。按省里要求,在职职工从2001年1月1日起,均已停止缴纳养老保险,且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原在省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已全部清退,等待执行省里的新政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单位均已按属地原则参加了保险。

由于历史原因,云南9个地勘单位职工住房情况较差。目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8.47万平方米,补贴住房金额5.81亿元。

实施属地化管理的5个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其中,离退休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在职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64.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其中,离退休职工2.44亿元,在职职工3.02亿元。目前各单位局机关(包括核工业2个地勘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已由省财政拨款基本解决。

(六)云南省勘查资质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质勘查单位除上述9个工业部门的地勘队伍外,目前已经形成了多元投资的勘查格局。云南省已经取得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共计73家,其中甲级27家,16家乙级,30家丙级。外省区到云南省开展地勘工作登记备案的勘查资质单位共计36家。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各地勘单位现从事的产业主要有地勘业(包括大调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技术劳务等)、工勘业(包括岩土施工)、多种经营业等三大产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2005年实现收入20.73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10.15亿元(其中:中央及地方财政地勘费拨款4.13亿元,矿业权收入0.12亿元,矿产品收入4.75亿元,地质勘查技术劳务收入1.15亿元),占49%,工勘业收入5.1亿元,占25%,多种经营5.48亿元,占26%。2005年实现利润4867万元。收入利润率为2.3%。

2005年分矿种投入资金情况:铜5777万元、铅锌3356万元、金15319万元、银60万元、铁316万元、锰624万元、煤3566万元、磷653万元、石油天然气10.96亿元,其他矿种1729万元。

完成地质工作实物工作量情况:机械岩心钻探6.9万米、坑探1.96万米、槽探23.3万立方米、浅井0.54万米。

属地化地勘单位资金来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合计58454万元,其中,地矿局32000万元、有色局19700万元、煤田局4520万元、核工业2234万元。

2.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合计8245万元,其中地矿局4925万元、有色局2900万元、煤田局240万元、核工业180万元。

3.市场经营收入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市场经营收入合计139852万元,其中,地矿局收入108775万元、有色局收入26800万元、煤田局收入3169万元、核工业两支队伍收入1108万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地勘单位的主体实现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预算内地质工作任务逐年减少,地勘费逐年下降,地勘单位面临着生存困难,整个地勘行业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指导方针,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管理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总体目标,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以开拓地质市场为突破口,在完成国家地质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开始逐步进入市场,兴办了多种经营产业,通过对外创收,安置富余人员,弥补了地勘事业费的不足。通过多年努力,我省各地勘单位(特别是属地化后)基本维持了队伍的生存和稳定。

1998~2001年,按照国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的地勘队伍先后下划云南省,实行属地化管理,并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向,积极推进地勘单位内部改革。云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主要开展了以局为单元,将精干队伍和优良资产从地质队剥离出来,进行优化配置和重组,构筑产业实体,推进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构调整战略,概括起来就是在地勘单位内部进行了分离、重组以及改制工作。

分离就是将主业和优良资产、精干人员从地质队分离出来,组建名副其实的公司,推进企业化经营,剩下的继续保留地质队外壳,实行事业管理,从事离退休和内退、待岗职工管理,基地物业管理,职工身份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

重组就是在事企分离以后,在全局范围对产业进行重组:如云南地矿局将全局17个各个级别的施工资质企业,重组为国土建设工程公司、地质工程勘察公司、地矿建设工程公司和南方地勘工程公司等4个高资质勘察施工企业(施工一级,勘察甲、乙级);云南有色地质局围绕着地质找矿,将全局找矿的骨干力量进行整合,集中到重点区带和重点项目;云南煤田地质局以局为单元组建了云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组建了钻探施工队,完成对昆明工程勘察公司的重组。3个单位对多种经营产业也围绕着骨干企业实施了重组。

改制就是在分离、重组的基础上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云南地矿局以局属云南地矿勘查工程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局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等5家发起人,组建了以矿产资源勘查为主业的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有色地质局在勘测设计院、金泉大酒店、308队等单位推进了股份制改革,对各队的几十个二级实体实行内部企业化运作,大部分按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地勘单位也准备实施事企分体运行改制工作。

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改革工作进展不一:有的单位正在尝试企业化改革,如化工地勘院、建材地质队;有的单位已是公司运作如冶金地调院、中石化南方分公司,没有统一的具体改革办法。

(二)初步建立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目前我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以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另外,有色地质局、煤田地质局等地勘单位也有部分人员承担少量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通知》为做实做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政府决定组建隶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调局,组建方案已报省编委待批复。

1.云南省地质调查院

地质队伍属地化后,根据国家的要求,省编办2000年2月22日批复原省地矿厅:同意成立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为厅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0名。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云南省地勘局共同协商,在云南省地勘局地调院基础上组建了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以局为主管理,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云南大型国有矿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按处级的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组建,院长由副局级领导兼任。2004年开始独立核算运行。截至2005年底,全院有副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22名(其中,正处级6名,副处级16名);在职职工270人,包含院部机关44人,职能处室7个:办公室、基础调查处、资源评价处、对外合作与科技处、计划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技术服务部门2个:信息中心、资料馆。下属地质科学研究所(昆明)15人,水工环所(昆明)15人,区调所(玉溪)30人,物化探所(宜良)56人,矿产所(大理)83人,测试中心(昆明)27人。全院现有教授级高工10人,高级工程师75人,工程师106人。扣除由地调院代管的地矿局测试中心、信息中心、地质资料馆以及未进入地调院编制等人员,实际在册职工约210人,几乎全部为技术干部,没有离退休人员。

地调院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土资源大调查(每年2000万~30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1500万~1800万元)、中央补贴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经费(100万元);地勘事业拨款(约400万元);社会地质勘查项目等。2005年度总收入6515万元,固定资产约650.66万元。

2.省环境监测总站

省环境监测总站于1987年由地矿部批准成立,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定编150人。主要职责是从事全省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和保护,为政府的相应管理职能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截至2005年底,其在册职工101名,包括在职在编职工67名,其中内退12人,退休职工34名,实际在职职工55人。处级干部3名,正高工2名,副高工11名。

经费来源主要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矿山调查、泥石流应急调查与治理工程、地下水监测补助、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等专项公益性项目和少量社会项目及地勘事业拨款。2005年总收入1051万元,固定资产为309.29万元。

(三)启动了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前期工作

2003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同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358号)。为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批示,由我厅牵头,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国资委参加,就深化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加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进行了一轮调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我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地质勘查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报省政府。《实施意见》重点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的处置以及职工住房、社保、工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对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因《实施意见》涉及矿业权价款的处置问题,省政府办公厅批示待我省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再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报审。《实施意见》最终未能出台。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开运行、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建实建强公益性队伍的原则和要求,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云南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队伍建成后,主要承担国家及省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的勘查任务。按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担重任的要求,以现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基础,从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云南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二)推进其他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全省除保留一支公益性地勘队伍外,其他地勘单位在属地化基础上逐步向企业化改革,组建规模化、集团化并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地质勘查开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成为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的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实体公司,从跨行业系统角度拟组整合为地勘总公司(方案一)或按系统分别组建地矿、有色、煤炭、勘查公司(方案二)。拟在原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意见(或通知)》,报请省政府出台,提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扶持力度,确保地勘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

五、对策建议

属地化管理后,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地质服务领域,推进企业化经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能分体运行

地勘单位在逐步推进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由于体制不顺、事企不分、职责不清,事企两种机制并轨运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分体运行,导致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不能公平享用,未能有效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健康发展。建议从中央政府层面出台文件理顺各省各行其是的做法。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1.社会保障问题

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后,地质勘查事业费主要为人员经费,但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均不含在人员经费中,这部分资金仍由地勘单位承担。

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费用,由于属地化时未包含在下划的离退休经费费用基数中,占用了在职人员费用,导致在职人员经费紧张。

建议社保资金对国有地勘队伍适度倾斜。

2.历史欠账过多,负担沉重

尽管国有地勘单位的职工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国家的房改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按规定标准不达标,甚至还有部分无房户。目前5支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

部分野外地勘单位没能实现基地搬迁进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地配套设施较差而且老化,职工生活极不方便,同时也给单位发展其他产业带来困难,加大了改革难度。

建议各级政府在房改方面在老房子老基地改造方面给予国有地勘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方面的政策优优惠。

(三)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国家对地勘队伍的投入主要是地勘事业费。由于地勘单位人均费用较低,经费紧张,地勘事业费主要用于维持人员基本费用,无多余资金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影响到地质找矿及地勘单位自身的改革发展。

建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从保障社会经济安全战略角度,加大对重点成矿区域和重点矿种地勘找矿及地质科研资金的投入力度。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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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白的头像
    雅白 2025年11月18日

    我是正弦号的签约作者“雅白”

  • 雅白
    雅白 2025年11月18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

  • 雅白
    用户111801 2025年11月18日

    文章不错《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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